除顫儀的臨床應用及護理
心臟直流電復律是用電能來治療快速異位心律失常,使之轉(zhuǎn)復為竇性心律的一種有效方法。分同步電復律與非同步兩種:同步電復律是指除顫器由R波的電信號激發(fā)放電,非同步電復律是指除顫器在心動周期的任何時間都可放電。
1 除顫儀的臨床應用
1.1 設備 電復律機也稱除顫器,是實施電復律術(shù)的主體設備。配有電極板,大多有大小兩對,大的適用于成人,小的適用兒童,使用前檢查除顫器各項功能是否完好,電源有無故障,充電是否充足,各種導線有無斷裂和接觸不良,除顫器作為搶救設備,應始終保持良好性能,蓄電池充電充足,方能在緊急狀態(tài)下隨時能實施緊急電擊除顫。 1.2 電極 體外電復律時電極板安放的位置有兩種。一種稱為前后位,即一塊電極板放在背部肩胛下區(qū);另一塊放在胸骨左緣3-4肋間水平。有人認為這種方式通過心臟電流較多,使所需用電能較少,潛在的并發(fā)征也可減少。選擇性電復律術(shù)宜采用這種方式。另一種是一塊電極板放在胸骨右緣2-3肋間(心底部)。另一塊放在左腋前線內(nèi)第5肋間(心尖部)。這種方式迅速便利,適用于緊急電擊除顫。兩塊電極板之間的距離不應 1.3 電能的選擇 電復律所用電能用J表示。按需要量充電,心室顫動為250J-300J,非同步復律。室性心動過速為150J-200J,心房顫動為150J-200J,心房撲動為80J-lOOJ,室上性心動過速lOOJ,均為同步復律[1]。 1.4 適應征 (1)心室顫動是電復律的絕對指證。 (2)慢性心房顫動(房顫史在1年-2年以內(nèi)),持續(xù)心房撲動。 (3)陣發(fā)性室上性心動過速,常規(guī)治療無效而伴有明顯血液動力學障礙者或預激綜合征并發(fā)室上性心動過速而用藥困難者。 (4)呈1:1傳導的心房撲動。 1.5 禁忌證 (1)緩慢心律失常,包括病態(tài)竇房結(jié)綜合征。 (2)洋地黃過量引起的心律失常(除室顫外)。 (3)伴有高度或完全性傳導阻滯的房顫、房撲、房速。 (4)嚴重的低血鉀暫不宜作電復律。 (5)左房巨大,心房顫動持續(xù)一年以上,長期心室率不快者。 2 護理 2.1 繼續(xù)觀察心率、心律、呼吸、血壓、面色、肢體情況及有無栓塞表現(xiàn),隨時做好記錄。病情穩(wěn)定后返回病房。術(shù)前抗凝治療者。術(shù)后仍需給藥,并做抗凝血監(jiān)護。 2.2 臥床休息1天-2天,給予高熱量,高維生素,易消化飲食,保持大便通暢。 2.3 房顫復律后,繼續(xù)服用藥物維持,并觀察藥效及不良反應。 2.4 保健指導,向病人說明誘發(fā)因素,如過度勞累、情緒激動等,防止復發(fā)。 |